长春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验收是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成果进行检查和确认,以确保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和质量标准。
项目验收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能够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果,还能够为项目的后续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根据通知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长春市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工业领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对长春市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工业领域)项目组织验收。
单位申请项目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验收总结报告;
3、科技报告;
4、任务书(复印件);
5、检验或测试报告(包括具构出具的、现场测
试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真实性明的课题组实验数据记录、公开发表论文的指标数据);
6、申请或授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诚信承诺书;
8、项目参诚信承诺书;
9、不涉及秘密承诺书;
10、其他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用户使用报告等);
11、重大事项调整相关材料(项目执行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调整等)。
关于“检验或测试报告”:
如申报验收单位项目研发方向与软件或系统相关,可联系专门的验收机构执行验收,并出具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作为“检验或测试报告”的重要材料。

验收申报时间:
项目单位网上审查,网上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6:00。
steccn.cn.b2b168.com/m/
300476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