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评估材料之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双软评估”指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双软评估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提升自身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还能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双软评估的行列。
申请软件产品评估给企业带来的好处:
1.即征即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编者注:自 2018 年 5 月1 日起,原适用17%税率的调整为 16%;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税率征收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办理软件企业评估
软件企业评估基础:软件产品评估通过后,颁发软件产品评估证书。可以凭此证书办理后续软件企业评估手续,软件企业评估证书。
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软件产品评估,企业应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通知文件《广东省2023年度软件产品评估申报须知》,评估条件如下:
1、企业注册地址在我省(深圳除外),且软件产品是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
2、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3、软件产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的;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4、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软件不可以进行评估。
评估申报资料:
1、《软件产品评估申请表》原件(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封面加盖公章);
2、《软件产品评估服务委托书》原件(系统自动生成后,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对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软件机构出具的明材料复印件,或企业自检报告复印件及能证明该软件已完成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软件产品评估声明》原件(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加盖公章);
8、若产品的开发时间早于公司成立时间的另需提供《前期开发说明》原件(加盖公章);
9、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加盖公章)。
注意:软件机构出具的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软件测试报告或软件产品检测报告,可联系腾创实验室办理哦~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国家软件产业在税收方面享受减免的优惠政策的材料之一,对软件产品进行检测并具相应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该测试报告目前主要应用于《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退税》、《产品认定》、《软件产品评估》、《软件企业评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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